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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关于征集我校毕业生“筑梦基层·奋斗青春”基层就业人物事迹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13

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通知(湘办法〔2017〕41号) 文件精神,宣传毕业生服务基层的优秀事迹,树立基层就业典型,决定开展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作品类型

推选的大学生要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遴选范围包括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推选作品类型为文稿作品。

二.征集方式与报送要求

1.征集方式:在校学生人数500人以上的学院推选不少于3篇,学生人数500人以下的学院推选不少于1篇。热忱欢迎全校师生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向学校推荐或自荐。

2.材料要求:文稿以第三人称撰写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每篇提供6张紧扣人物事迹稿件主题和场景的图片,要求为横向图片,色彩清晰、亮度适中。图片以.jpg格式单独存放,勿插入到word文档内,一并以文件夹提交,文件夹名称统一格式为“学院名称-人物姓名-文稿标题”。

3.报送时间:自即日起开始征稿,征集时间截止于2018年5月25日。各学院将符合以上征集条件的校友材料(包括《“筑梦基层·奋斗青春”人物推荐表》、基层人物优秀事迹材料、相关照片)的纸质打印版和电子版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电子版材料投递邮箱:64169295@qq.com)。联系电话:0746-6381290。

三.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学校将于2018年5月底开展作品评选,作品评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分别评选出人物事迹优秀作品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8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作品宣传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人物事迹文稿作品及视频作品,校内将以海报、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向省教育厅、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等媒体推荐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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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