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8〕3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度我校学法考法工作总体安排如下:
一、学法考法对象:全体在职教师、干部(不含厅级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可以申请免考(注:免考人员应参加学法并按要求完成学法任务)。免考人员需要复印身份证,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考法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存档备案。厅级干部的考法工作由省委法制办另行组织。
二、学法考法形式: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www.rufa.gov.cn )进行。
三、学法考法具体安排:
1.网上学法安排:网上学法于7月12日启动,至考前一天。学员需及时在“如法网”学法考法平台完成学法积分。学法积分达标要求为:学习《湖南省“七五”普法2018读本》《公民宪法学习读本》必修内容及答题积满60分,学习其他法治读本、法律法规、以案释法等选修内容及答题积满40分,鼓励多学多积分。学员总学分达到100分且必修学分达到60分方可获取考法资格。
2.抽查考试安排:8月28至31日,省委法治办将抽考2个市州和3-5家省直单位(包括高校),省直单位(包括高校)抽考对象为处级以下干部。
3.网上考试安排:学校于9月10至14日报考,9月17至23日统一组织网上考试,具体时间届时待省委法治办确认后另行通知。凡在考试前一天未获得100学分且必修分未达60学分的,不能参加考试。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及格的,在9月下旬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
四、考评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是年度学校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学时完成率100%,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95%以上。学法考法结果是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参加学法考法的,在年度考核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优秀。
五、其他事项:
1.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法考法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今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圆满完成。
2.参加过2017年网上学法考法的老学员直接按2017年注册的账号(本人手机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6个0,学员如遗忘登录密码的,可通过“忘记密码”找回。新进人员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单为准。请各位老师及时登录如法网学法入口,确认登录成功(学员操作指南见附件)。如有变动的须于7月15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3.联系人:陈小燕,服务电话:13787615505,QQ:1178483617。
附件:学员操作指南
党委宣传部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