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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纪委]关于转发《2018年“清廉永州”全市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11

各单位:

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永州市纪委市监委下发的《2018年“清廉永州”全市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内容,做好比赛征稿工作,大力宣传发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事项请与学校纪委联系。

一、征稿范围

全面反映全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摄影作品,特别注意拍摄下列素材的摄影作品:

1、舜帝陵“道德为先”、柳子庙“民生为本”、周敦颐故里“廉洁为上”、陶铸纪念馆“无私为民”、江永县上甘棠村“忠孝廉节”五个省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永州市廉政教育展馆、白石山“廉政文化长廊”、永州市廉政文化主题公园“清风园”等永州廉政文化建设工程。

2、全市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

3、涉及乡镇纪委在行动、纪检组长有话说、“纪委喊你来领钱”等工作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扶贫领域腐败“1+4”专项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春雷行动”等专项活动相关内容。

4、监察体制改革方面内容。

5、其他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相关内容。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评选获奖作品 90件左右,其中:金奖2件,银奖5件,铜奖10件,优秀奖70件。根据各单位组织发动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稿酬)。

三、征稿细则

1.参赛者须实名投稿。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须4—8幅为1件。

3.参赛作品单幅图片文件(JPEG格式)大小:照相机5M以上,手机2M以上。所有来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信息,如不能按规定提供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

4.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投稿方式:将作品原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jwxxzx2016@163.com;或将作品电子档用U盘报送至市纪委二办市纪委宣传部(原市物价局左栋二楼210室)。投稿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说明、联系电话。

6.截稿时间:2018年9月1日19时。

四、作品评审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委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担任。

五、参赛须知

1.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2.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主办方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或对作品进行结集出版,不再支付稿费。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5.各县区纪委和市直单位可以集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采风拍摄,也可以以县区纪委和市直单位进行初赛,再将优秀作品统一上报市纪委宣传部。

6.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7.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

8.赛事活动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46-8227536。

附件:

2018年“清廉永州”全市廉政摄影比赛征稿方案

中共同花顺在线开户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